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起诉的证据。但当事人也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当承担提供相应证据的责任。法院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微信证据要成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无论微信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的相关性如何,微信证据都必须满足两个先决条件:
一、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如果不能证明微信用户是当事人,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关。对于微信用户的身份确认,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种方式:
1、对方当事人自认;
2.识别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
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业主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是软件供应商的协助调查。
前两种方法显然是偶然的,不能作为正常的确认方法。后两种方法都涉及到软件供应商公司的第三方技术协助,但尚未形成良性运行过程,自然不能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二、微信证据的完整性。
这种情况涉及到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由于微信证据是生活的片段记录,如果不完整,可能会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真实含义。
由于缺乏明确的认证规则和专门的电子证据鉴定机构,一些公证、鉴定缺陷,这些都增加了法院认证电子证据的难度。因此,目前正在建立专门的电子数据证据鉴定机构,明确其认证规则“微信”证据发展的必然需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2020年5月1日后,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出示给法院。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