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这是许多人在就业过程中经常问到的问题。简单来说,答案是不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为什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呢?首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书,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书。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规定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事项,为双方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了保障。其次,签订劳动合同也是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必要手段,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第八十五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否则可能会面临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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