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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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协议书属于合同吗?
劳动协议书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就职前或在职期间,协商一致,就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达成的书面协议。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将劳动协议书作为一种约束劳动者行为的手段,这就引发了劳动协议书是否属于合同的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协议书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形式。”
由此可见,劳动协议书是劳动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因此,劳动协议书也是一种自愿订立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法律属性。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协议书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协议书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含糊不清的条款,避免给劳动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综上所述,劳动协议书属于合同,具有合同的法律属性和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协议书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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