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房屋买卖是认购吗?这是很多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常问的问题。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以下图片:
问题解析:
认购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达成的一种初步协议。在认购协议中,买卖双方约定了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交付时间等重要事项,并支付一定的认购金作为保证金。认购协议的签订对于双方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是如果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交易,都可以解除认购协议,但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过户后,房屋买卖才算真正完成。因此,房屋买卖不是认购,认购只是买卖双方在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的一种初步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当事人可以在达成合同的意思表示前,就合同中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协议成立后,当事人就该事项不得撤销或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当事人可以就合同中的有关事项先行达成协议,但是,该协议对于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必要的,且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对于合同的订立具有指导作用,但是,如果该协议与合同的条款相抵触的,应当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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