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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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物业费纠纷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物业公司承担的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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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纠纷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物业费纠纷的司法解释是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相关的服务的情况之下,那么业主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物业费用的。
《最高法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第二条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第四条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
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第五条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如发生被盗,作为业主,应当对如下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将车停放在车位或车库的事实;
(2)尽到了该尽的防范义务,如车门锁、报警装置的完好性等;
(3)车辆的价值。
作为物业公司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是,证明自己已尽到了一个善良服务人的注意义务。
常见的物业纠纷一般怎么解决
1、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解决物业纠纷需要法律支持,而目前全国没有一部统一的物业管理法规,很多事情缺少统一规范,所以如果想要减少物业纠纷,首先就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
2、业主不要抱有过高的期望值许多业主在购房者会十分相信业务员的介绍或者是宣传材料、报纸广告等,然后就对小区的环境,物业管理等方面抱有很高的期望值,结果之后发现与想象中有出入,从而产生纠纷。
所以,为了不在入住之后失望,还是不要保育员过高的期望值,客观评价居住环境。
3、物业公司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一些物业管理不能严格按合同、制度办事,处理问题和矛盾的方式简单生硬,或者以押金、罚款等不正当手段强制业主服务管理,从而使矛盾激化。
所以想要更好地解决物业纠纷,物业管理公司就需要提高物业管理的质量。
4、业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些业主买房时只注意房子的质量、价格,往往忽视了物业管理问题,只知与售房者打交道,而不知如何与物业公司打交道,甚至不清楚自己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以,为了避免纠纷,业主最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多了解物业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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