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起诉方为原告,被起诉方为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有些当事人在诉讼前谈到离婚时态度不好。
其实,别担心。现在,当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打电话给当事人取件,或者向法院发送专用邮政快递。但是,如果当事人拒绝配合,法院仍会派人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绝签字,法院仍可依法使用留置权送达。
当事人一方收到法院传票的,基本上会出庭。即使不出庭,法院也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为了让自己出庭,“权益”如果没有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有人认为,当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拒不出庭时,法官不能判决离婚。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关系院也会判决离婚。
当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表现起诉离婚时,对方拒绝出庭,认为不出庭就不能判决离婚。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只要符合夫妻双方判决离婚的条件,就可以按规定判决离婚,不受个人因素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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