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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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户口迁移到妈妈这边需要的材料根据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有所不同。
一、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办理离婚子女户籍。同时要携带下列申请材料:
1、先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2、如果孩子已经登记,想办理户口迁移,只需将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明、夫妻户口簿到夫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假如孩子还小,没有户口,需要离婚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
3、根据离婚证明中规定的子女所有权内容,向需要搬迁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搬迁证明,并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搬迁证明,并在居委会证明上盖章;
4、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二、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需要以下材料:

1、首先持有离婚判决和判决生效证明;
2、子女抚养权一方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迁意见,然后将准迁证交给当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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