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按照规定,赡养费支付期间,一般计算为子女18岁。16岁以上18岁以下,以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赡养费。
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能力支付的,仍应承担必要的赡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2、仍在学校学习。
3、没有独立的生活条件和能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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