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的保管合同成立时间有哪些规定,保管人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法典的保管合同成立时间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自保管物交付的时候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的共同保证是
什么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2.没有约定份额的,债权人可要求任意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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