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房屋买卖的具体事项。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方式、房屋的价格、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其次,买卖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后,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上述条件,则该合同无效。例如,如果合同中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买卖双方中有一方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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