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拘留中心通常知道谁付了钱。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拘留中心将有登记和收据记录。拘留中心的每个被拘留者的账户都会收到被拘留者的收据,通常会有被拘留者的名字。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拘留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拘室安全检查每日不少于1次,由主管或者协管拘室的民警负责。安全大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由拘留所领导组织拘留所民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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