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拘留中心不能送食物。近亲会见犯人时,想送东西的,一般只能送零用钱、衣服、日用品、教育用品等。对于近亲发送的物品,拘留中心将进行检查,同意详细登记,现金由拘留中心保管,不允许退还物品。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拘留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拘室安全检查每日不少于1次,由主管或者协管拘室的民警负责。安全大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由拘留所领导组织拘留所民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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