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拘留中心通常在早上被释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满后,拘留中心应当按时终止拘留,发给终止拘留证明,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产。被拘留人终止拘留出所时,拘留所警察应当检查其个人和随身携带的物品,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产。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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