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什么情形下法人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法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将承担刑事责任:
1.犯罪组织罪:法人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参加犯罪组织的。
2.金融诈骗罪:法人单位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危害公共安全罪:法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安排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法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
5.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法人单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情节严重的。
6.渎职罪:法人单位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侵犯知识产权罪:法人单位侵犯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情节严重的。
8.行贿罪:法人单位行贿,情节严重的。
9.贪污罪:法人单位的管理人员挪用、侵吞、私分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
10.聚众斗殴罪:法人单位的管理人员组织、指挥、参加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
1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人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12.其他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以上情形属于法人单位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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