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法条内容(一般性寻衅滋事罪认定的最新规定)

刑事辩护评论722阅读模式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过寻衅滋事的定罪依据,关于寻衅滋事的定罪依据应该参照《刑法》。对于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刑事处罚标准和犯罪情节有关。

民法典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寻衅滋事的定罪依据不是《民法典》规定的,《刑法》规定,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如何认定非法集资的非法性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及法网
  • 本文由 发表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laws.cdwzseo.com/xingshi/33554.html
刑事辩护

直诉案件是什么意思

直诉案件是指未经逮捕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直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直接移送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直接起诉的特点是不采取逮捕措施,但仍然要经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决...
刑事辩护

传唤后一般会被拘留吗

传唤后一般不会被拘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传唤后是否会被拘留。传唤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利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诉讼活动。 公安机关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调查的,应当经...
刑事辩护

二次酒驾怎么处理2023

两次酒后驾车处罚标准为10天以下治安拘留,罚款标准为1000元至2000元,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驾驶机动车,罚款标准为5000元,拘留时间为15天,驾驶员5年后重新考试驾照。 一旦饮酒驾...
评论  0  访客  0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