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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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行纪合同的标的如何确定,行纪合同的特征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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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的标的如何确定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是行纪人提供的劳务。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
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
行纪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经营活动,支付一定报酬的一种合同。
这种合同也称之为信托合同。
怎么区分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
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4、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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