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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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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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
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
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
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
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
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不成立租客损坏索赔怎么处理
出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就必须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在法院庭审时,通过充分确切的证据资料赢得官司。
出租人在准备向法院立案起诉时,可以准备下列诉讼证据:
1、书证。
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无损入住确认书、房屋损害确认书等所有与房屋租赁纠纷相关的书证。
2、证人证言。
如目击者的证词。
3、录音录像及电子数据资料。
如电话录音,微信录音、房屋损坏照片、聊天记录等等。
4、鉴定结论。
可以请物价局等相关鉴定部门进行定损鉴定,形成鉴定结论,以便向租客索偿。
租赁损毁至租客受伤的,双方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在租赁物损毁时,租客不愿赔偿的一个常见原因就是,租赁损毁致使租客受了伤,其认为不但不需要赔偿,还有权向出租人索取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但事实不是都是这样的,租赁物损毁至租客受伤,究竟谁该承担赔偿责任,应该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时候,租客正常使用租赁物,但因租赁物损毁导致租客受伤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但如果出租人提供证据证明租赁物无安全隐患的,只是因租客自身故意、使用不当或第三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损毁以致租客受伤的,出租人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当出租人能够提供证据资料证明租客是故意损毁租赁物的,租客就必须赔偿出租人的损失,此时找借口是不利于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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