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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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由办理产权登记的一方先取得商品房。实际上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存在一房多卖这种情况,由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利,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但是办理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一方先获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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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谁先取得商品房?
一房多卖由办理产权登记的一方先取得商品房。
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一房多卖的,办理了房屋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办理预告登记一方取得,未过户又未预告登记的,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取得房屋。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规定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必须一致吗?
购房合同与房产证名字必须是一致的,如果所购房屋需要办理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必须要统一,否则银行是不予办理的。买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涉及到房屋产权问题必须要严肃对待,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与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一致。
如果由于产权问题,希望房产两人共有,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但房产证是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且与购房合同上的人名一致,而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者房屋的产权共有,同时约定双方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这样一旦出现财产纠纷也有利于合理分割。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的,但是房产证办理之后可以进行过户或者是加名,以房产证上加名字为例:
1、赠与: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2、买卖: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房产证上标明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确定的,所以说两者必须是同一个人,或是由几个人共同所有。特别是要进行网上备案的,如果姓名不一致是不予通过的。
房产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一项重要证件,买方在确定购买房屋时就应当首先确定产权归属,如果需要后期更改,在未进行合同备案时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而如果已经进行备案,要更换房屋所有人的,需要由开发商申请撤回,重新更换合同后再重新备案,所需要的手续是比较繁琐的,而且有可能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因此对于产权归属问题一定不能轻率,必须确保购房合同与房产证姓名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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