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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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收入,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如果有遗嘱或赠与表明只给一方,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属于夫妻婚姻期间所得,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应当分割。
先来看看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双方财产的部分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看完上述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看出拆迁款是否可以分割,首先要判断房屋是如何获得的。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则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可以分割。
但是上述法条中又提到“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具体如何规定的,咱们再来看看: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事实上,第三项规定是特殊情况下的除外。也就是说,通过遗嘱或赠与,明确表示只有一对夫妇,而另一个不能获得财产(如房子),财产属于夫妻(受赠人),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让我们来看看上面的问题。如果你知道你的房子会在离婚时被拆除,你可以直接判断房子的所有权性质。
简单地说,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收入,那么它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有遗嘱或赠与表明只给予一方,则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可分割。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其他收入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当分割。
当然,如果在离婚期间遇到房屋拆迁,有一些特殊和复杂的情况(如拆迁资金是否可以平均分配,或如何分配),最好联系专业拆迁律师第一次回答,然后制定下一个计划,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