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期限届满监视居住如何解除,被监视居住者需要遵守什么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期限届满监视居住如何解除
1、期限届满监视居住需要办案机关批准后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
两规监视居住的规定有什么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构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