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非法狩猎罪的辩护意见交给人民法院。在关于犯罪行为进行辩护的时候,实际上是需要明确一下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还有就是非法狩猎罪的罪轻或者是无罪的辩护意见以及犯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等。
非法狩猎罪的辩护意见交给谁?
非法狩猎罪的辩护意见交给人民法院。非法狩猎罪辩护词的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非法狩猎罪辩护意见、犯罪事实、基本案情、法律依据等。案件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定程序,为履行其职责,向法庭发表的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庭演说词。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
刑事案件律师回避的情形是什么?
律师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的、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近亲属的、同一律师事务所正在代理该案件的其它法律责任的、律师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的等,对于上述情况都应当回避。
1、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3、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4、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5、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公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公证回避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人员遇到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事项时,应当避开或退出办理该公证事项的工作。
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民法典》中所规定的“近亲属”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
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
上述情形不仅适用于公证人员(包括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等),而且也适用于接触该公证事项的翻译、鉴定人等有关人员。在出现上述情形后,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公证书作成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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