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原审被告需要承担责任吗,上诉状原审被告怎么列

法律知识评论849阅读模式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上诉状原审的被告必须要按照一些特定的情况来列如果上诉只是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分担有具体的意见,没有涉及到其他共同诉讼人那么当事人就是上诉人。而另一方就是被告,如果是没有设计到当事一方的利益而未上诉的那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上诉状原审被告怎么列?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列: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上诉的起诉费是败诉方出吗?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由谁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他诉讼费用,一般由要求进行该项诉讼行为的人负担。例如,鉴定费以及鉴定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要求进行鉴定的当事人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及法网
  • 本文由 发表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laws.cdwzseo.com/law/35523.html
法律知识

招手贷利息高不还可以吗

招手贷是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提供个人借款服务。该公司的贷款利息较高,因此引起了一些借款人的担忧和质疑。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贷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种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
法律知识

51人品贷高利息能不还吗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网络借贷平台来解决短期资金需求。随之而来的是一些高利息、高风险的借贷产品,例如51人品贷。如果你曾经或正在使用这个平台,你可能会问:高利息的贷款能不还吗? 我...
法律知识

id贷不还会被锁机吗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id贷款,这种贷款方式方便快捷,不需要担保人和抵押物,因此备受欢迎。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少,比如如果不按时还款,会有什么后果? id贷款的特点 id贷款是一种无...
法律知识

七千块钱不还能起诉吗

小明向小红借了七千块钱,但是到了还款日小明没有还钱,小红想知道七千块钱不还能起诉吗?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如果没有约定或...
评论  0  访客  0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