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取保候审和拘役或者管制也有一定的联系,根据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关系,在我国,拘役和管制是刑事处罚,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和拘役或管制有关系吗?
取保候审和拘役或管制有一定关系,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判拘役比实刑轻吗?
拘役也是实刑,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刑法》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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