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法院是不被允许的。仲裁机构的仲裁采用一审终结制度,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不能提起上诉,但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申请,满足条件的,法院经过审理将会准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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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仲裁裁决起诉法院是被允许的吗?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法院是不被允许的。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有程序性的错误,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存在法定请求,申请撤销;撤消后重新起诉。无法对不服的仲裁裁决从新申请诉讼,只能向仲裁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冲裁裁决,然后根据双方协商或者起诉解决。撤销必须要证明原仲裁存在违法事由或者重要事实,否则极难成功。
仲裁裁决效力的确认是什么时间生效?
仲裁裁决效力一般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所做裁决一直有效。
我国仲裁暂行规则示范文本及两个涉外仲裁规则,都明确地将这一时间规定为裁决书作出之日。
这里有两种情况,如果仲裁庭当庭宣告裁决内容,宣告裁决的时间即为裁决书的作出时间,仲裁裁决自宣告时生效;如果仲裁庭不是当庭宣告而是后来送达裁决书的,则裁决书制作完成,经仲裁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的时间即为仲裁裁决的作出时间,自此时起裁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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