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律师侦查阶段会见不需要经过批准,只要律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递交了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看守所就需要及时安排会见。不过,犯罪嫌疑人涉嫌参与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
律师侦查阶段会见需要批准吗?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批准,除非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律师会见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刑事诉讼是检察员起诉到庭吗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刑事诉讼,所以公诉案件的起诉人是检察院,不是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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