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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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通常应该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证据,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证据种类是非常多的,像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统一规定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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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处理民事纠纷如何举证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就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民事诉讼法质证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质证时,当事人准备的证据应该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质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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