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双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或者发生法定解除情形,经过协商一致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署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签署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并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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