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一般情况下,工伤伤残赔偿不需要打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不受劳动合同期限、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约束。
一、基本原则
工伤伤残赔偿遵循“工伤保险全额支付”的原则,即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职工的全部赔偿费用,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提
工伤职工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2)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三、不适用打折情况
工伤伤残赔偿不适用打折的情况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工伤职工已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又重新就业的;
(3)工伤职工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的;
(4)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
四、打折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工伤伤残赔偿需要打折:
(1)工伤职工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工伤职工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重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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