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当然能。
一、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终结后存在残疾等级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二、协商赔偿的范围
工伤期间协商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1. 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
2. 工伤生活费: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至治疗终结之日止。
3. 工伤一次性赔偿金:包括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三、协商赔偿的程序
1. 协商双方:工伤职工或其家属,用人单位。
2. 协商时间:职工治疗终结后。
3. 协商地点:一般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4. 协商内容:协商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事项。
5. 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工伤保险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温馨提示:
协商赔偿金额应在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范围内,职工有权选择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协商不成的,职工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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