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0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对方账户、房子、汽车和其他财产被查封,以防止财产转移。这一步不是一个必要的过程,是否应该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和财产状况来决定。如果对方没有太多的债务或有偿还能力,你可以节省这一步。
02起诉
下一步是起诉、立案、庭审、判决这些常规的诉讼程序。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一审限6个月,二审限3个月。判决结果出来后,可以进入执行阶段。
03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仍不还钱的,原告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4调解
有时法院会主持原被告调解。如果双方退一步,最好达成和解。把精力投入到诉讼中并不明智,真正能拿到钱才能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