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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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不服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鉴定标准是:
付全部责任和没有责任;
付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事故双方同等责任这三种标准。
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共有12种。
分别是尸体检验、轻重伤鉴定、成伤机制鉴定、伤残评定、酒精含量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车辆定型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微量物质鉴定、物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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