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方,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车辆有保险的,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无保险的,全部由全责方赔偿。
一、只有财产损失的理赔方式:
1、车辆有保险的:
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不足部分由当事人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没有保险的:
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由全责方个人承担。
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损坏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货物损失、车辆救援费用:
1、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购买与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2、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不能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造成的合理停运损失;
3、非经营性车辆因不能继续使用而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有人员伤亡的理赔方式:
1、若有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拨打120或到医院就诊;
2、当伤势严重或无法支付医疗费用时,可要求另一方机动车司机及另一方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用;
3、伤势治疗后,先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残疾等级鉴定。具体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拿到鉴定报告后,可以向司机或保险公司索赔:
(1)车辆有保险的: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当事人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没有保险的:
全责方个人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赔偿项目包括电动汽车维修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还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设备费。如果造成死亡,还应包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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