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破产是指企业或个人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无力偿还债务,被法院宣告破产,进行清算或重整的一种法律程序。在中国法律中,破产程序是一种清算债务的方式,但并不代表破产的人可以不还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清算费用;
(二)优先受偿债权,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税款等;
(三)担保债权;
(四)一般债权;
(五)股东的股权本金和优先股股息;
(六)普通股股份。
可以看出,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等优先受偿,其他债权按照优先级逐一清偿。因此,破产的人并不是可以不还钱。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破产的人如果恶意逃避债务,将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破产并不代表可以不还钱。在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按照优先级逐一清偿债务。同时,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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