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说明法官认为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完全破裂,如果这个时候贸然再上诉实际上也没有意义,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首先,自判决下来以后与对方分居一年,并且保留好所有关于这一年分居的证据,比如分居一年单独住的租赁合同、购房合同;分居期间无联系或者联系较少的通讯记录;快递记录;买菜逛超市的记录,简而言之就是分居后居住地的一切生活记录都可以。
然后,保存好这一年的证据,再次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法律的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没有判离,第二次一方再上诉,法官会考量这个因素,以此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从而判离。
当然,如果有其他也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对你更有利,比如分居期间对方与第三人同居,分居期间男方持续不断的骚扰,分居期间对方赌博恶习虐教不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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