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分割的方式是:
1、结婚前由个人全款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结婚后没有变更登记人或者增加登记人的,离婚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无法分割;
2、结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结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增加上去的,可是为赠与对方的财产,离婚时可能分割;
3、结婚前个人出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的,就算没有增加登记人,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分割;
4、婚前两人出首付,婚后一起还贷的,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或者个人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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