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判定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决定如何分割:
1、老公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没有变更登记,那么属于老公的婚前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不可分割;
2、老公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有变更登记(增加老婆为登记人),那么可以认定为老公赠与老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平等分割;
3、老公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偿还贷款的(包括两人的收入一起偿还贷款和一人的收入偿还贷款,另一人的收入负责家庭支出两种情况),无论有没有变更登记,都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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