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如果坚决不离婚的,如果夫妻关系没有证据证明已经破裂的法定情形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判决离婚的重要原因。在法庭上,对方说夫妻关系仍然存在,希望能继续和对方过上美好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更加珍惜夫妻关系,维持夫妻关系,拒绝起诉。
然而,不能固化认为第一次离婚起诉都不会判决离婚,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中证据充分,可以证明双方已达到“感情真的破裂了”的程度,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如果起诉后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又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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