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房屋买卖中,买家和卖家常常会有很多疑问,比如说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家是否可以要求卖家将房屋内的家具一并卖给自己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是否包括房屋内的家具等物品,但是这种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买家希望将房屋内的家具等物品一并购买,可以在签订合同前与卖家进行协商,并将约定写入合同中。如果卖家同意将家具等物品出售,双方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家具等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等具体细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内的家具等物品属于卖家个人财产,而非房屋的附属物品,买家就没有权利要求卖家将这些物品一并出售。此外,在约定房屋内的家具等物品时,双方需要注意将这些物品的价值计入到房屋的总价值中,以免产生纠纷。
综上所述,在房屋买卖中,买家和卖家可以协商约定是否包括房屋内的家具等物品,但是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买家希望将家具等物品一并购买,可以在签订合同前与卖家进行协商,并将约定写入合同中。如果房屋内的家具等物品属于卖家个人财产,买家就没有权利要求卖家将这些物品一并出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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