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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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居住权怎么设立,设立居住权适用哪些情形?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居住权怎么设立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简单说,房屋所有权人在为你设立居住权后,你有权居住、使用该房屋,其设立期限可以是10年、20年,也可以是终生。
那么居住权该怎么设立呢
(一)订立居住权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这个法条是什么意思呢
类似案例中许女士的做法,遗嘱人生前可以在遗嘱中明确为特定对象设立一个居住权。
遗嘱人死亡后,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同时继承人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在房屋上为被继承人指定的对象办理居住权登记。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依据是什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六条《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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