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把房产赠与儿子怎么办?可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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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有效判决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将房屋赠与子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下面由及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被执行人把房产赠与儿子怎么办

1、被执行人把房屋赠与子女的,如果对债权人权益造成侵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行为。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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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赠与子女判决如何执行

法院对离婚纠纷案件作出财产赠与子女的判决后,判决书生效后,由被执行人执行,如果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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