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收监时间咋算(孕妇监外执行流产后多久收监)

刑事辩护评论596阅读模式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监外执行收监交付规定是什么,监外执行法律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监外执行收监交付规定是什么

监外执行收监交付规定是如果存在着期限届满或者是有其他方面的特殊情况,比如说再次的犯罪的话,可以收监处理。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

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

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

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

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

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轻伤二级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轻伤二级是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主次责任划分是根据在犯罪过程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来进行判断。

两人打架,其责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及法网
  • 本文由 发表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laws.cdwzseo.com/xingshi/30939.html
刑事辩护

直诉案件是什么意思

直诉案件是指未经逮捕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直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直接移送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直接起诉的特点是不采取逮捕措施,但仍然要经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决...
刑事辩护

传唤后一般会被拘留吗

传唤后一般不会被拘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传唤后是否会被拘留。传唤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利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诉讼活动。 公安机关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调查的,应当经...
刑事辩护

二次酒驾怎么处理2023

两次酒后驾车处罚标准为10天以下治安拘留,罚款标准为1000元至2000元,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驾驶机动车,罚款标准为5000元,拘留时间为15天,驾驶员5年后重新考试驾照。 一旦饮酒驾...
评论  0  访客  0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