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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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跟拘役的判处依据是什么
判拘役和管制的犯罪人员均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但必须给予刑事处罚的。
管制和拘役都属于《刑法》中的主刑。
判拘役和管制的犯罪人员均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但必须给予刑事处罚的。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构执行。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构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拘役是指公安机构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期,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被判刑人员监外执行满足什么条件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法律上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构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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