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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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属于非法拘禁,但是并不一定会构成非法拘禁罪,只有司法机关超期羁押的行为符合法定的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并且达到了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的时候,司法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才是会被认定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
超期羁押属于非法拘禁吗?
超期羁押属于非法拘禁。法律规定羁押期限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公民被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所以司法机关超期羁押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然属于非法拘禁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一)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并以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为目的;
(三)客体要件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四)客观要件即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公民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检察院认为无逮捕必要还会侦查吗?
检察院认为无逮捕必要但存在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在侦查期间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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