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会留下案底,可以在当地或异地执行。在异地被拘留后,要服从公安机关的安排,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争取宽大处理。必要时可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让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
嫌疑人被拘留后,当事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维护权利和辩护。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除了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异地刑事拘留需要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跨地区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配合。
遇到刑事案件,如家属自己没有把握处理,或当事人情节严重,建议找专业律师帮助处理,让律师了解情况,收集有利证据,为当事人提供有利辩护,争取减刑、缓刑、不起诉或无罪释放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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