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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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一样吗,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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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一样吗
不一样,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
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
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
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
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提出管辖权异议驳回的可能性大吗
有很大的可能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
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
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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