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追诉期结束后,不属于无罪,只是公诉机关不再追究。一般情况下,过了起诉时效,就失去了起诉权。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仍然可以审判,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因此,起诉期的适用应当根据是否立案受理来确定,保障刑事诉讼秩序。
起诉时效是指依照刑法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超过刑法规定的起诉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起诉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事处罚的严重程度规定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