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住房搬迁或者其他原因随迁的,可以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出。一般截止日期为五年级第二学期末的6月30日。
转学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转学证书;
3.由区.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录取签章的入学考试档案;
4.高中生档案;
5.考试证明。
携带上述证件后,即可到转入地办理学籍。
办理转入手续的程序如下:
1.转学学校出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2.父母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信等到学区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3.转入学校审批后,复函转出学校。
4.转学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
5.转学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签字。
6.转学材料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到相应年级。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