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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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算劳动争议
在中国,每个劳动者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就涉及到了劳动争议的问题。如果员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是否可以算作劳动争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不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就是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的,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或者解除、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纠纷。”因此,员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可以作为劳动争议来处理。
如果员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可以先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来解决。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事实情况,对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并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所以,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员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可以算作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或者仲裁来解决。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不履行义务,就会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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