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监察大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根据法律规定,劳动监察大队具有以下权利:
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支付工资、保障工作环境、提供社会保险等;
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可以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对用人单位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协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情况进行审核,确保用人单位合法合规。
劳动监察大队的权利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也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平等的保障,才能实现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监察机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联系的桥梁和工作的监督机构。劳动监察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要求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审核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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