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和执行所引起的争议,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裁决的一种方式。
在劳动仲裁中,有些劳动者会提出要求补足社保的申请。那么,劳动仲裁能否补足社保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按照拖欠工资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可以被劳动行政部门处罚。
而在劳动仲裁中,如果裁决结果认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裁决书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社保。但是,劳动仲裁并不是直接补足社保的手段,而是通过裁决书要求用人单位自行补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劳动仲裁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社保,但并不能直接补足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按照拖欠工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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